第114章(2 / 2)
楼梯上就听见谭凯在那单董长,单董短的和单唯钦说话。
“咱把位置定在这儿,然后后面立座假山,假山顶上留好泄水口,这样一个小型瀑布的造型……”
林阳越听越糊涂,不得不先暂时打断他高谈阔论。
“小谭总...”
“林老板!”谭凯一脸惊喜的走过来,握手,肥嘟嘟的脸颊子一笑一个颤抖,“好久不见,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林阳问他,“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
谭凯这种生意人惯会来事,听他这么问后没急着回答,而是先不慌不忙的从包里拿出一包大重九抽出一根给林阳递了过来。
林阳摆手婉拒,“谢谢,不抽烟。”
谭凯自己不抽烟,包里常备一包大重九就是为了给人发的。
见林阳不要,他便把烟重新收了回去,哟了一声说:“不抽的好,不抽的好!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也是有意思的很。
“最近不忙吗?”
“忙!怎么不忙?”谭凯说,然后看了一旁的单唯钦一眼,转了口气说:“但我就是再忙,单董这边的事还是要先办!”
接着又是好一番恭维。
林阳听他油嘴滑舌半天说不到重点也放弃了,直接去问单唯钦:“我听你们刚才又是假山又是瀑布的...你不会是想在家里搞一个花园吧?”
不等单唯钦说话呢,周顺珍先开口了。
“怎么?这事你还不知道啊?”周顺珍一脸惊讶。
林阳:“什么事?我该知道吗?”
周顺珍瞅了他一眼,说:“昨儿晚上我们一回来小单就问了啊,问我们能不能在院子里搞一个池塘,给嘟嘟养点金鱼...你当时不也在场?”
说完,周顺珍看看单唯钦又看看林阳,整张脸上都写满了“到底是你失忆了还是我失忆了?”的疑问。
“有这事?”
林阳比她还想不通。
答案是:有。
但那时他全部的精力都用来哄嘟嘟了,所以就自动屏蔽了周围人的聊天。
林德胜吐槽:“不知道你每天浑浑噩噩的在想些什么...”
林阳:“……”
好吧,合着左右都是他的不是呗。
林阳不敢说话,猫着身子走到单唯钦跟前,小声问:“好端端的怎么想起来给孩子养金鱼了呢?”
单唯钦:“他喜欢。”
林阳:“……”
行吧,这理由的确足够有力。
谭凯说这点工程他多叫点来人来话一天就能弄好。
对此单唯钦难得没有“体谅”他,淡声道:“那就有劳了。”
林阳猜测促使他这么急迫的原因大概是为了能把成果尽早的展示在嘟嘟眼前。
刚好林阳在市里定的那二十顶帐篷也是今天到,所以林阳吃了早饭就带着爸妈还有两个小的去了,家里就留单唯钦一个人。
等晚饭时他们回来一瞧,哟嚯,整个林家小院已经大变样!
嘟嘟眼睛忽闪忽闪,发出了一声惊叹至极的“哇!”
一进门,靠近右侧围墙的那一面多出来了一个坑长三米,进深半米的小池塘,还附带着一座比成年人还要高出半个肩膀的小假山,最妙的假山顶上那一抹生机勃勃的绿意。
一株品相和生命力都极好的迎客松。
听单唯钦说,这是谭凯公司友情赠送的。
假山、池塘、还有绿植...虽然现在因为鱼池里的瓷砖还没干透暂时还不能往里面注水,假山上的瀑布也没有开始流动,而少了一些意境。但不难看出,经过这么一改造,富有生活气息的小院立刻就变得精致了许多。
林德胜和周顺珍都很满意。
虽然因为院子本身就不大的原因,池塘和假山的规模都是有限的,但精巧度上却是半点不差。
而且仅用了一天就完工……
当然,最开心的还是要数嘟嘟,只见他绕着池塘跑来跑去,惊喜都写在脸上。
也难怪他这样。
作为一个小朋友,他并不关心早晨来家里的这群陌生人是来干什么的,
所以对于他来说,他只是在一个很平常的周末和爸爸、爷爷、奶奶还有辰辰一起出了趟门而已,他完全没有想到家里会有这么一份礼物等着他!
“爸爸爸爸。”嘟嘟蹦蹦跳跳的来到林阳跟前,兴冲冲地问:“这个是我们家的鱼池吗?”
林阳:“是啊!你喜欢吗?”
“喜欢!”嘟嘟重重点头。
心想:真好啊!以后我也可以养我自己的小金鱼了!
林阳提醒他,“那你有跟单叔叔说谢谢吗?这可是他辛辛苦苦为你建造的…”
嗯,一整天翘着二郎腿坐在摇椅上品茶看书顺带监工,可累坏我们单老板了。
嘟嘟看了默不作声的单唯钦一眼,“谢谢…叔叔。”
后面两个字他咬的极轻,语气略带停顿,似乎是有些拿不定要不要换一个称呼。
单唯钦不知道是没听出来,还是听出来了根本不在意,只告诉他:“等过两天池子干了放好水,你的金鱼也就到了。”
所以你大可不用羡慕任何人,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
……………………………
转眼就到了赵海结婚这天。
单唯钦早几天就走了,A市那边和外资有个重要的洽谈会,必须由他本人出席。
期间。
林家小院里的池塘彻底干了,又灌了两次水,成群结队的各色小金鱼在里面游来游去。
不出意外,这一角变成了嘟嘟每天从幼儿园回来都必打卡之地。他是个十分有耐心的孩子,不管是小金鱼还是小兔子,他都照顾的很好。
果园那头也差不多了,现在只剩最后也是最不能急的一项工作,那就是招人。
要想达到林阳设想的那种半自助烧烤模式,光靠林阳一家三个大人和赵有能一个工人是远远不够的。
按照每人负责五顶帐篷的客人来算,至少还需要再招上四个女服务生。
到时候林阳负责后勤采购,简单的切配就交给林德胜和周顺珍两口子,至于赵有能就让他继续负责被保留下来的最大的那片橘子林维护和给客人称果算账的工作。
总之,一切事情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赵海婚礼这天,林阳天还没亮就来到了赵家。
赵家虽然也在祥和镇上,但她家和林家完全一个东头一个西头。
和林阳一样的是他们也是自建房,大大的院子里一次性可以摆放下十几张桌椅,有了这种良好的地理因素,所以他们这次的婚宴没去饭店,而是选择在家中举办。
两家关系不错,林家能用的人几乎都被赵家请来了,会做菜的林德胜甚至还被主人家授予了一个主厨的名头。
手艺不是那么好的周顺珍也被赵海他妈请来帮忙了,都知道她身体不好,所以谁也不会安排她太重的活,就是纯粹家里办事多个人多份人气而已。
林阳是在婚礼当天才见到新娘子。
她叫于珊,是一个微胖也不太高,但五官却十分端正的女孩子。
用赵海他妈的话说,“瞧我这个儿媳妇,扁头大脸,一看就是有福气的人!”
接亲,抢门,闹洞房...
期间还发生来一个小插曲,那就是换伴郎服的时候林阳和另外三个伴郎,外加赵海这个新郎官是在一个屋子里一起换的。
都是男人,大家谁也不避着谁。
“哎阳子...”赵海摸着下巴看着上半身光溜溜的林阳,说:“平时也不见你喝酒啊,你怎么开始长啤酒肚了?”
“是吗?”林阳低头看了自己的腹部一眼,“没有吧...”
先前说过他腰比一般男人细很多,所以即便肚子里多了几斤油也看不太出来。
赵海其实也就是那么随口一说。
“你说没有就没有吧。不过我可提醒你,你可得比我们...”他指了指另外三个忙着穿衣服的伴郎说 “更要注意身材管理啊!”
林阳:“……”
赵海冲他挤了下眼睛,“你说是不是?”
“滚犊子!我……”林阳忽然顿住。
赵海:“怎么了?”
“我……”
林阳顶着一副见了鬼的表情,默默把手放在小腹上。
心说,我的肚子刚刚似乎动了一下。
恰巧这时赵海他妈来敲门了,“砰砰砰!”
“你们几个换好衣服了没?好了就赶紧出来,要去接亲了!”
“马上马上!”
林阳不敢再想,赶紧穿好衣服跟起他们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