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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人走茶凉 完结+番外》TXT全集下载_3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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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雁十三的话来说,源华就是心黑得都能漏水。

再来十个雁十三都比不赢一个源华心黑会算计。

但是同样的,十个源华也打不赢一个雁十三。

薛沉吟有习武的天赋,但是学习的时间太晚了点,却也算是刚好,十二岁根骨还未成,还有余地。

为了不让男主手无缚鸡之力的死在别人手中,雁十三从第二天起,开始了自己上个世界的习惯——日常□□熊孩子。

负重跑、扎马步这些都是小儿科,更多的是实战——当然是雁十三单方面完虐薛沉吟。然后多了个找事的源华,两个一起打。

源华到死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从小在山野间长大的遗孤,不过十四的年岁,身上竟有这般强横的实力,连他拼尽全力都伤不了他一分。

他当然想不明白,经过上一个世界后,初见将雁十三获得的一部分积分拿来加持在雁十三体力值和武力值的板面上,再加上前几个世界累积的力量,源华就是再滚回去练个二十年都打不赢雁十三。

“雨湖,你怎么这么厉害?”源华趴在地上,毫无形象。

雁十三将十指掰的啪啪作响,嫌弃的撇了源华一眼,抬脚踢了踢这人的肩,道:“丢脸不丢脸?起来!”

“我不起!”源华竟耍起了赖皮,死不要脸的在地上滚了几圈,将雪白的衣服弄的脏兮兮的。

雁十三撇了一眼,道:“衣服脏了我可不帮你洗。”

“我自己洗!“源华噘着嘴,嘟囔着:“雨湖,你那个奇怪的身法是怎么回事啊?打哪儿学来的啊?可不可以教教我?”

雁十三眨巴眨巴他那双好看的眼睛,诚挚的看着扒着他裤腿的源华,慢悠悠的吐出两个字:“不行。”

“为什么?我们同床共枕这么久,雨湖你怎么能下了床就不认人呢!”源华跟个小姑娘一样捂着心口眼泪汪汪的瞅着雁十三,不过配着他那张轮廓分明的有些硬汉脸,看着不伦不类挺辣眼睛的。

雁十三默默移开眼,他觉得一个近九尺高的大男人趴在地上撒泼打滚眼泪汪汪扒人裤腿的样子甚是挑战他的世界观。

且不论辣不辣眼睛这点,之前他那副‘你们这群愚蠢的人类只配被爷踩在脚下’的样子与到现在这副“我很玻璃心,你不要对我那么残忍”的样子相比,真心是让人觉得这个世界玄幻了。

这精分的也太可怕了吧!

还有他刚刚说的那番话是怎么回事?什么叫他下了床就不认人?他们什么时候同床共枕很久这件事他怎么不知道?

雁十三摸了摸下巴,瞅了源华这张俊朗的脸,觉得自己还是太温柔了!这张脸太有欺骗性了,还是揍成猪头的好!这样他就不敢再乱说话了!也没人会信他的胡言乱语了!

“源华你怎么不说话?害羞了吗?”源华见雁十三没反驳他,得寸进尺的往雁十三大腿上扒了扒,“还是说雨湖你被子玉每日给你暖床的行为贴心的感动了?”

雁十三:“……”

雁十三开始反思自己的过错,吾日三省吾身——

吾是不是给你脸了?你竟然敢得寸进尺!

吾是不是太心软了?你竟敢顺着吾的腿往上爬!

吾是不是该动手了?你竟敢挑战吾的底线借风而上!

英雄不应话多,改动手时就动手!

丢下地上进气少出气少的一滩玩意儿,雁十三浑身上下都舒坦的走开了。

果然,源华就是个抖M,直接动手比讲道理更适合对方啊!

第98章 第九十四章:微尘里,爱与憎(12)

九九重阳天气爽,登高望远又敬老。

很快就到了重阳,节日一个比一个有意义,也一个比一个贵重,却完全没有过节的兴头。

满山的秋菊怒放,清香充斥着菩提村这一片天地。

雁十三赶着薛沉吟和源华一起去山上采菊,用来做干菊枕头,治失眠,清醒头脑,明眼。也顺便酿几坛菊花酒,等到日后也好解馋。

重阳本应是合家团圆的日子,却只有他们三个聚在一起,成了一个不是家的家。

雁十三做了一桌子好酒好菜,三人对坐,在这个本该热闹的日子里,对着朋友不是朋友家人不是家人的对方齐举杯相干。

“吟哥儿是不方便回去,你呢?你留在这又是因为什么?”雁十三看着喝酒喝得欢的源华,微一挑眉,这人就这么喜欢梅花雪水酒吗?

梅花雪水酒乃是覆没多年的晔国国酒,时间越久味道越好。源华是个酒痴,想来也知晓了梅花雪水酒本名“寒梅醉”,此酒难得,更是难酿,材料更是非同凡响,也唯有晔国皇室与掌有此酒的秘方。想来,源华大抵也应该猜出来了他与薛沉吟的身份。

只是,他们俩一个是晔国皇族余孽,一个是符国皇帝的私生子,看起来都是皇族的身份,尊贵无比。但任谁都看得出这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源华留下来的原因就颇有些惹人深思耐人寻味了。

最大的可能就是为了寒梅醉的酿法了,毕竟此人是个酒痴不是。

待薛沉吟考中秀才之后,雁十三也特意找了个时间与薛沉吟谈心。

符国有规定,中举者可不去学院。

所以他们的相处时间非常多,只是有源华在,到底还是有些不大方便。雁十三要教薛沉吟的很多都是对于这个时代来说叛经离道的道理和想法,若是源华在,指不定要怎么插嘴抛难题给雁十三。与其让源华一起听了打扰捣乱,还不如偷偷给薛沉吟开小灶来的合适。

雁十三拉着薛沉吟坐在青石上,“吟哥儿,你今后的打算是什么?”

薛沉吟:“读书科考,入朝为官,为君王分担,为百姓做实事,两袖清风清名传世。”

啊!这教科书式的回答!真是莫名的让人倍感熟悉和心酸呢!

就如同现代的那些大人跟孩子说的“你要读书”的原因是一模一样的,只是这里的选择只有一种。

“你真的是这样想的吗?”雁十三问他:“你能确定这是你的志向吗?”

“读书不就是为了做官光宗耀祖名留青史吗?”薛沉吟反问雁十三:“不然,逼着我们读书是为了做什么?”

这话说的好有道理!

孩子从一开始就被大人送到学院读书,从未有几个人问过孩子愿不愿意读书,愿不愿意被大人像压着囚犯一样压着去读书。扪心自问,有几个大人问过?

尽管他们的初衷是好的,但很多人的行为方式却是错的。大部分的家长都只关心孩子的成绩,他们没有教过孩子为什么要读书,也没有教过读书读完了他们的路要怎么走。

他们只知道让孩子读书,似乎在他们眼中,只有书读好了,未来才能有出路一样。只有把书读好了,未来才能活的体面不受累一样。

他们最常说的话就是——“你不读书还能做什么?”

这话说的这些孩子除了读书就是五谷不分四肢不勤的废物一样,说的他们除了拿得起书笔就什么都不行了一样。

中国式的教育就是一昧的否认孩子,孩子考了九十八,他们大多数都是“为什么只考了九十八”“为什么粗心大意的把那两分丢了”等等。他们希望孩子优秀,却总是在否认孩子的优秀,鸡蛋里挑骨头一样,把孩子的有点弱化,将那些缺点放大。

就好像,别人家的孩子怎样怎样都好,自家孩子怎样怎样都不好。

别人家的孩子顽皮是机敏聪慧脑筋好,自己家的孩子就是闹腾不做实事就会捣乱。

别人家的孩子沉默是安静沉稳乖巧懂事,自己家的孩子就是呆愣没生气不会做人。

很多时候,孩子未来的成长方向与大人的评价行为与密不可分,因为大人们的话在孩子还很小甚至是不记事的年纪时就烙刻在了孩子们的潜意识之中,然后在日后大人们的一言一语中逐渐加深映象,潜移默化之下影响着孩子的行为、思想、性格、成长。

可以说:一个成长失败的孩子必将有一个失败的父母。但一对失败的父母不一定会教出一个失败的孩子。

成功的孩子的家庭都有不同之处,失败的孩子的家庭都有相同之处。

注意、关怀且以诚挚而又深思熟虑的谨慎的态度看待孩子的优缺点——这是教育成长中的根本之根本。而教育孩子的正确方法是严与爱相结合,鼓励永远比恐吓、哄骗和打骂对孩子的未来的教育成长更有效果。

要清楚,孩子不是耕地的牛,一定要挥使鞭子鞭策着前进。鞭子不会让孩子成长前进,却一定会降低孩子的自尊,损毁孩子的自我认知程度,并且在心灵的最深处种下抹不去的阴影:畏缩、怯懦、暴戾、虚伪及仇视人类和这个世界。

脑中思绪万千,而在薛沉吟眼中,雁十三只不过是沉默了几秒。

“吟哥儿,没有人比你更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读书。”雁十三莞尔,道:“这个问题你应该问自己,也只有你自己才能给一个完整答案。别人说的终究是别人说的,你会下意识不认同,挑错漏和找不对,只有你自己想出来的答案你无从辩解,你才能信服。再说了,这辈子要怎么过是你自个说了算的,别人不能替你做决定一辈子不是。”

别人告诉的答案,跟自己想出来的答案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自己想出来的答案才是最完美的,而别人的答案永远都是不完美的。

“雁哥儿,你呐?你一开始是为什么坚持读书?”薛沉吟拿着一根树枝,低头逗弄着一只背着死苍蝇在他手中跌跌撞撞的黑色蚂蚁。

那只蚂蚁无论转几次头,往什么方向走,薛沉吟手里的木棍都会一次又一次的挡在它的面前阻止它继续前进。它跌跌撞撞,负重前行,与人类又何尝不同?

谁活在这世间不是这样?背着一座自己看不见的山,被看得见或看不见的阻挡前行的路,在原地跌跌撞撞兜兜转转来来回回数次却未曾放弃,哪怕只有一点点虚无缥缈的希望也要拼命的抓住,让那点希望成为自己背负着走下去的信念。

不然,要怎么样呢?能怎么样呢?

如果没有那一点的虚无缥缈,谁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崩溃?谁想尝试崩溃的滋味?没有谁想尝试这种滋味。

崩溃,这个词一听就让人压抑胆寒和恐惧。

而在这个世界上,更不会有什么会比“崩溃”二字更可怕。

“因为它们的独特。”雁十三对薛沉吟说:“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有存在的独特的意义与解释。它们组合在一起,每一个都是不一样的含义,而这世间也不会有比这些更特殊更独一无二的存在。就如同这世间万物一样,没有什么是完全相同的,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一面。你是,我是;飞过的蝴蝶是,落下的树叶是;天上的云彩是,河里的水滴是。”

“我读书不是为了功名,是为了‘字’。朝代的更迭,战火的硝烟从未让它们像其他的存在一样在世间消磨殆尽。它们是世间唯一,将永远流传于世,千古不朽。”

“这样么?”薛沉吟手上的动作一愣,那只被他戏弄的蚂蚁趁着这难得的机会,背着那只苍蝇的尸体逃离了这里。

终有机会的,有那个走出去的机会。哪怕身上背负着看不见的山,哪怕被玩弄于鼓掌之间,也终有一天会逃离的。只要心中有那个信念,有点耐心,再等等,再咬牙熬一熬,就一定能走出去的。

“就是这样的。”雁十三伸手,将薛沉吟散落耳边的碎发替他别在耳后,笑的温柔:“我看到‘字’的第一眼,就知道我求的未来是怎样的。参加科考,是为了替父亲申冤,入朝为官,是为了黎民百姓。但读书,是我对‘字’的眷恋。”

一撇一捺一横一竖都有与众不同的意义,每一个字里都包含了一份情义。

这是原主对‘字’的感情,世间独一。

雁十三见过不少恋物癖,他们恋这恋那,恋墙恋书,恋字这还是头一份。

而原主的爱如他这个人一样的静默而深沉,就是最后他痴傻了,也时常抱着一本书不放手,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想读书,好为了给父亲申冤,却无人知,他抱着的那本书不是书,而是他幼年时练字的字帖。里面的每一个字他都写过,里面的每一个字都是他是珍宝,里面的每一个字都曾是他感情的宣泄。

为什么原主的字匠气有余,灵气不足?

是因为原主爱‘字’,因为爱,所以小心翼翼。他怕自己将字写毁了,所以他宁可将字写的一笔一画规规矩矩,也不愿龙飞凤舞的写,因为这样写字,会在无意间洒出墨汁在纸上晕开,在原主看来,这就是将字写毁了。

毁了,他会疯的。

或许很多人都喜欢规规矩矩漂漂亮亮的字,但写错了大不了重写,更多人在意的是书面的整洁和字迹的规范,他们喜欢的是整洁和规矩,不是字。

所以,原主的爱无人懂,而他注定孤独。

第99章 第九十五章:微尘里,爱与憎(13)

“我看到‘字’的第一眼,就知道我求的未来是怎样的。参加科考,是为了替父亲申冤,入朝为官,是为了黎民百姓。但读书,是我对‘字’的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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